
乡镇(街道)人大机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DJG330503T35-2024.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乡镇 街道 人大 机构 备案 审查 工作 规范 DJG330503T35 2024
- 资源简介:
-
《乡镇(街道)人大机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讲解了针对乡镇和街道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进行统一规范的必要性与实施路径。规范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涵盖了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质的文件类型,并划清了应纳入备案范围与不予备案的界限,将行政系统内的内部管理文件排除在审查范围之外。同时,《规范》从组织领导到具体执行都作出了系统性要求,强调应贯彻党的领导、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依法行政、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文件设定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总体流程,包括接收备案、登记、审查、研究处理、纠正落实和归档管理各环节的详细步骤和时限,并明确了人大相关机构的职责分工,提出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各自承担审查职能,并明确其办公室负责事务性工作。此外,《规范》还从审查程序、内容标准、人员参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倡导人大代表、街道议事员积极参与审查过程,并设立监督机制来保障文件审查工作的质量。为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规范特别附录了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图和文档格式模板,便于在工作中统一使用。
《乡镇(街道)人大机构备案审查工作规范》适用于乡镇(街道)级人大工作机构在实施对本辖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的备案与审查全过程。适用于从事依法治国、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及人大监督体系创新的基层政府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基层人大的领导与工作人员、街道党工委、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相关文件制定与审核部门的管理人员。此外,本规范亦适用于各级人大系统内涉及法制监督、备案审查工作的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及对依法决策流程进行研究、监督的法律事务部门,具有广泛的实际指导价值。同时该规范也为后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提供标准支撑。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