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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70416
  • 上传时间:2022-01-23
  • 格式:DOCX
  •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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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城市 供气 事故 应急 预案
    资源描述:
    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气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城市供气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城市供气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株洲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供气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强化预防。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城市供气事故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做好城市供气事故预测预警工作,避免城市供气事故的发生。1.4.2 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坚持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实行在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单位)联动应急工作机制。1.4.3 资源整合,反应快速。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的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迅速控制和处置城市供气事故,尽快恢复城市正常供气。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株洲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电业局、城市四区人民政府、新奥燃气、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湖南移动株洲分公司、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2.1 市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实施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等重大问题;组织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部署和总结年度城市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决定;负责城市供气事故信息接收、核实、报告,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做好城市供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事发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供气设施应急检修、抢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依照市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赴事发地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建设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测、接收城市供气事故报警、预测信息;协调全市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城市供气事故调查工作。市安监局协调城市供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城市供气事故调查处理。市应急办协助做好城市供气事故的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城市供气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拟定新闻稿,及时组织媒体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市公安局(含市消防支队)负责城市供气事故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对有关肇事人员或责任单位负责人依法采取有关工作措施。市民政局根据相关规定为城市供气事故受害人提供社会救助。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市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抢救工作。市质监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对特种设备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引发的城市供气事故调查处置。市电业局做好事故现场的电力保障。城市四区人民政府协助做好城市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新奥燃气保障城市正常供气,及时处置供气事故。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湖南移动株洲分公司、中国联通株洲分公司保障城市供气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按指挥部要求发布有关供气事故信息。2.3 专家组市指挥部建立专家组,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处置城市供气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2.4 现场应急指挥部城市供气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紧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城市供气事故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3预防预警机制3.1 信息监测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城市供气系统运行的监测、预警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等制度,适时收集、处理有关城市供气信息。3.2 日常监管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新奥燃气等城市供气安全监测部门(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城市供气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城市供气事故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供气事故发生和事态扩大。3.3 预防预警行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气事故预警信息,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城市供气事故的发生、发展。.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城市供气事故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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