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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91496
  • 上传时间:2023-08-16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16.21KB
  • 安全生产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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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安全 环保 工作 管理 考核办法
    资源描述:
    安全环保工作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切实加强风险控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基层、基础管理迈上新台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办法。一、考核的基本原则1、施行全员安全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公司员工 10%的绩效工资纳入安全环保月度考核。2、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各车间部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制度,按安全环保工作责任缴纳责任金,并实施责任考核。3、安全环保专项奖实行否决倒扣制,车间及相应部门按安全环保工作职责及细则,结合综合检查情况进行月度考核。4、安全标准化工作按其 10 个 A 级、53 个 B 级要素分解细化至相关车间、部室,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实行季度量化评分,并纳入安全环保专项奖、安全环保风险责任金挂钩考核兑现。二、考核范围各生产车间及职能处室。三、考核细则(一)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管理1、各车间应按规范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有设施(设备)档案、台帐、运行及检修(检定、监测、巡检)记录、安全操作规程(程序);检查中每缺一项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项,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处罚 200 元/天。2、重要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有明确的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巡检制度和记录;检查中每缺一项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项;在规定时限未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天。3、重要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停运(检维修)及启动应实行书面报告程序,安全环保措施到位后,经生产管理部确认,方可停运或启动;未按要求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 500 元/次。(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1、建立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车间(部门)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并实施 PDCA 闭环管理,未建立和实施,处罚部门 100 元,在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处罚部门 100 元/天,直至整改完毕。2、公司鼓励车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办法,对取得效果的车间(部门)给予 500-1000元/月奖励。3、各车间务必在每月 30 日前书面上报上月本单位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时上报,处罚部门 50 元/天。其他应该在规定时限开展定期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部门,应在规定时限组织排查治理,并按时上报,未开展或上报,处罚责任部门 100 元/天,直至整改完毕。4、由公司组织的检查中,查处的安全环保隐患(属车间能够解决的),处罚责任部门 100 元/项,在规定时限未完成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 100 元/项天;属上级组织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环保隐患(能够解决的),处罚安全环保部 50 元/项,责任部门 50 元/项。5、车间自查出的安全环保隐患,需要职能部门解决的不解决,且因拖拉推诿造成事故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至 500 元/人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制。(三)现场管理1、严禁在生产生活区域焚烧垃圾废物,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各 100 元/次。2、各车间应设立生产区域进出通道,设立含铬(衣物、鞋)固定清洗点;洗涤后的含铬废水,由各部门自行套用;发现将含铬物品带出车间生产现场,处罚部门及当事人各 50 元/次。3、加强转运管理,严禁通过各类车俩、叉车等运输工具,将含铬物质撒落在路面,违反一次处罚责任部门及当事人各50 元/次;未及时将路面的含铬物质清除干净的(量大回收利用,少许可用亚铁还原清除),处罚责任部门及当事人各100 元/天,直至清除干净为止(标准为遇水不显黄色)。4、各车间应坚持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整改,严禁各类工艺水进入雨水沟道,发现工艺水、酸性液体进入雨水沟道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回收,并报告生产调度中心,同时,按事故性质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未按要求办理的,处罚责任部门 100 至 500 元/次。5、各车间应加强现场管理,对作业现场清洁卫生、设备维护保养及整洁、以及“跑、冒、滴、漏”等情况实行检查打分制,并纳入对部门的月度考核。6、拆除含铬设备、管道等物品应由原使用部门清洗或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由物资管理部指挥堆放;违者,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天,直至整改完毕。7、废弃的手套、口罩等含铬生活物品,由各部门负责集中清洗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方可进入生活垃圾点;未按要求处置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天。8、各种含铬包装及填充物品,由各部门负责集中浸泡后,经安环部同意,交物资管理部负责处理;未按要求处置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 元/次,未及时整改的,处罚责任部门 200元/天。9、各部门不得随意倾倒含铬废物,违者,处罚责任部门 200元/次,未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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