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关联法条(6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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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四川省 食品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 关联 法条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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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讲解了四川省在处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时的自由裁量权运用标准,旨在提供一个统一、规范的处罚参照体系。本基准覆盖多部重要法规条文,并针对不同货值金额及其对应的社会风险等级明确了详细的罚款范围。例如,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关于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具体细化为五档不同的罚款额度,根据具体违法情节设定不同程度惩罚力度;对于超过一万元的情形则分别阐述从轻、从重和一般情形对应的罚款基数与比率,确保监管措施既能有效威慑潜在违规行为又具有合理的弹性空间,防止权力滥用;此外,在涉及到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领域以及乳制品生产和销售方面,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了更为严格的评判标准。
《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于所有在四川省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相关经营和服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尤其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此文档有助于上述人员了解在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依据与具体操作方法,同时帮助市场主体明确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界限。通过该基准的发布实施,能够促进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并提高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确保整个产业链各环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这不仅限于普通的零售商家,还涵盖了网络平台销售者以及大型生产加工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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