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DB15T2088-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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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政务 公开 绩效考核 规范 DB15T208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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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DB15T2088-2021》讲解了内蒙古自治区在政务公开领域的绩效考核制度与具体要求。本文件详细定义了政务公开的术语,阐明其涉及决策、执行、管理和结果全过程。内容涵盖了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模式及责任分配,确保各级政务部门能够合理配置资源并落实相关职责。此外,标准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全面分解,明确了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以及回应关切等关键指标的具体操作流程与评判依据。针对主动公开环节,该文件强调审批过程规范化,并要求定期调整信息公开范围;在政策解读上,倡导多样化的传播形式,保证解读内容贴近群众需求且具备针对性;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方面,则提出按照相关标准开展规范建设,强化监管责任主体功能。同时,为提高可操作性和公平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还细化了等级划分,规定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并通过百分制量化打分体系予以评价。
《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DB15T2088-2021》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与其相关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该规范尤其面向那些履行政务公开任务的部门,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下辖单位、依法对外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力的派出机构和内设组织。此外,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其他组织亦受此规范约束。它为负责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提供了标准化的评估工具,旨在提升地区政务透明度和服务水平,确保公开行为科学有效,并保障公众知情权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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