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场所(馆)中小学生研学旅游指导师专业要求DB14T3541-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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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 场所 中小学生 旅游 指导 师专 要求 DB14T354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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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场所(馆)中小学生研学旅游指导师专业要求》讲解了针对在文物场所(馆)中开展研学旅游活动的指导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素养和组织执行标准。该文件明确了研学旅游指导师的基本要求,包括年龄与身心健康、职业道德、语言表达、安全知识和沟通协作能力等方面。同时指出研学指导师必须熟悉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结合文物场所的实际资源开展教育活动。此文件详细列出了课程设计方面的要求,强调根据中小学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结合山西省独特的古建筑群和文化遗址设计具有实践性、互动性和探究性的研学课程,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设计差异化教学方案。在组织实施层面,文件对研学前的准备、活动过程中的实施及研学总结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研学线路制定、安全隐患排查、研学手册编制、现场参观组织、安全应急管理与学习反思引导等环节。此外,文档特别提出研学旅游指导师应在实践与学习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教育水平,鼓励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学习新兴教育理论与文物领域新成果,并通过反思经验优化教学策略,持续推动自身职业能力成长。
《文物场所(馆)中小学生研学旅游指导师专业要求》适用于各级文物场所以及相关的教育机构,包括博物馆、遗址公园、纪念馆及古文化遗址、世界文化遗产地等文化教育场所的研学旅游从业人员。该标准对从事青少年素质教育、研学旅游课程策划及现场执行的教学与管理人员提供了规范性的要求和实践指导,同样适用于教育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志愿服务机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培训和发展规划。此外,该文件对于中小学研学实践课程体系的设计者、文旅企业研学旅游产品研发人员、研学教育师资及从事文物教育推广的专业人士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旨在促进文物场所资源与中小学教育实践相结合,打造科学化、标准化且安全有序的研学旅游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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