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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年修订).docx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12571
  • 上传时间: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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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口 2017 修订
    资源描述: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 年修订】 (2003 年 6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 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17 年 11 月 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 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 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 陆域组成的区域。 港口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港区组成。 第四条 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中体现港口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 第五条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 体制的规定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港口管理体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的港口, 由市、 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 依照前款确定的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 以下统称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港口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 编制,体现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 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 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的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水 域和陆域范围、港区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的性质和功能、 水域和陆域使用、港口设施建设岸线使用、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 设序列等内容。 港口总体规划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 第九条 全国港口布局规划, 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 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组织编制, 并送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满三十日未提出 修改意见的,该港口布局规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 布实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的,应当 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有关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修改意见有异议的,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 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 意见编制。 第十一条 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主要港口的总体 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 https:/ 规划, 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 意见后,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主要港口名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 定并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 本地区的重要港口。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公布实施。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 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定范围的港口的总体规划, 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 意。 第十二条 港口规划的修改,按照港口规划制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 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 建设港口设施, 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 不再另 行办理使用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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