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6
1

类型邢台市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46235
  • 上传时间:2022-05-05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4.51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邢台市 电力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 3.12 物体 打击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邢台市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3 月 12 日 13 时左右, 邢台市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邢台市平乡县节固乡贾周章村村南 047 路 10KV 农网改造施工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60 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规定,平乡县人民政府于 4 月 13 日成立了由县安监、监察、公安、建设局、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勘察现场、对有关人员询问、查阅相关资料和专家组科学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邢台市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事故发生单位,注册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团结东大街 6 号。注册资金 1055 万元,从业人员 45 人,可承担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本金 5 倍的 110KV 以下送电线路和同级变电工程的施工(以下简称华泰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承担了邢台平乡10KV 农网升级改造工程(2014 年升级)10 千伏线路 116.4 公里基础制作、架设及 30 台变台安装工程。工程自 2014 年 10 月份开始施工至今。10 千伏线路 116.4 公里基础制作(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将导线由 35 平方毫米更换为 185 平方毫米,将电杆间距由 62.5 米调为 50 米,电杆由 10 米更换为 12 米。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5 年 3 月 12 日上午 7 点 40 分, 华泰公司第一施工队共 8 人进驻平乡县节固乡贾周章村村南 047 路 10KV 农网改造施工现场,对 047 路 10KV线路改造施工作业。该施工队从平乡县节固供电所开始,由西向东依次对047 路的原线路进行更换。施工前未向有关单位报告。在工程进行到原线路的终点即 047 路的第 15 档终点时,因该工程新建部分占用土地未预先和当地群众协商好,华泰公司临时停止施工。现场施工队临时决定使用原有电杆及其配套拉线设施作为临时终点杆。当日 13 时左右,施工人员李彬在电杆上剪断更换上的 185 平方毫米电线后开始从顶端下行,距离杆顶2 米多时,电杆的拉线连同拉线棒和拉线石同时拉出地面,电杆突然向西倾倒,与近临的 2.5 米高的机井房相碰,电杆折为三段,李彬随折断的电杆甩落在机井屋屋顶上,折断的电杆砸中李彬的腹部。(二)事故救援及报告情况。1、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 4 名施工人员登上机井屋屋顶将李彬救出,带班班长聂海兵立即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向华泰公司负责人孟永增汇报了事故情况。随后将伤者李彬送到平乡县人民医院的急救中心进行抢救,13 点 40 分左右伤员被送到平乡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检查后称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2、事故报告情况 2015 年 3 月 12 日 13 时左右,孟永增接到事故报后急于死者善后工作,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现场施工人员利用原线路终点电杆做为临时终点电杆使用时,未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原拉力线进行加固(当导线更换为 185 平方毫米后,所需反向拉力增加为 25462N,是原拉线拉力的 5.8 倍)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1、华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未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等手续,施工现场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现场施工人员在不能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实施的临时施工方案,未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GDW1799.2-2013)等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审查并报批,致使施工方案中的缺陷未能及时消除。2、华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施工现场缺乏安全管理。3、平乡县供电公司作为 2014 平乡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立项单位,未能认真履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农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安201055 号)的规定,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并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施工行为。(三) 、事故的性质此次事故是一起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张运龙,男,华泰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在施工队实施临时施工方案时,未能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建议华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其劳务关系,处理结果报平乡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邢台市华泰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2”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46235.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