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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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天津市 大气污染 防治 条例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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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讲解了天津市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责任,强调了以实现良好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和损害担责的原则。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需将大气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清洁生产,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条例还规定了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引导及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要性,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清洁能源和技术。此外,条例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管理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报告和监督。条例还详细阐述了大气污染共同防治措施,包括编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地方标准、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调整产业结构、集中建设工业园区、征收排污费、建立监测网络、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适用于天津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该条例不仅为政府部门提供了具体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指南。通过该条例的实施,可以有效指导和约束各类主体的大气污染防治行为,确保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适用于电力、化工、钢铁等高污染行业的企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业。同时,条例也适用于科研机构和环保组织,鼓励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共同促进天津市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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